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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 |
5 |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严格执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要求成立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标准,充分发挥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作用,消除个人意志在工作中的影响;4、加强督查,注重警示教育,发现问题,依法追究责任。 |
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承办人员、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人、市局分管领导 |
审查风险: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通过;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查通过。 |
中 |
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承办人员、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人、市局分管领导 |
决定风险:收受好处,违规作出决定。 |
高 |
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人、市局局长 |
确认风险:安全鉴定结果确认不准确,接受请托,作出有利于申请人的鉴定结果。 |
高 |
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人、市局局长 |
事后监管风险:未按规定监督,或事后发现问题不进行纠正的。 |
中 |
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承办人员、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人、市局分管领导 |
24 |
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 |
3 |
受理风险:不能一次告知注册登记所需材料,无故超期办理。 |
中 |
1、严格执行《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标准,消除个人意志在工作中的影响;3、加强督查,注重警示教育,发现问题,依法追究责任。 |
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承办人员、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人、市局分管领导 |
审查风险: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不全的予以通过;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查通过。 |
中 |
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承办人员、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人、市局分管领导 |
登记风险:登记中未注明大坝安全类别,属于险坝者,未限期进行安全加固,未规定限制运行的指标。 |
高 |
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人、市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