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63/202403-00043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4-03-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解读

作者: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3-11 14:48 信息来源:黄山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市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黄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黄安办〔2024〕15号)和省水利厅印发《安徽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皖水监督〔2024〕42号)有关部署,结合我市水利行业特点,制定《黄山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二、制定意义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九个强化”,全市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广泛应用,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起草过程

黄山市水利局于2024年2月下旬启动《方案》编制工作;3月初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局相关部门及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方案》;3月7日,经局安委会审定通过,以市水利局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重点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4月)。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3月13日前将各自方案报市水利局。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深入分析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梳理出在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各单位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行推广。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包括9个部分,分别是:

(一)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严格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管理系统填报工作。新建、改(扩)建、加固大中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其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及时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并上报省水利厅。

(二)强化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5年底前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加强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堤防达标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加强堤防隐患整治,确保重要江河堤防特别是干流堤防到2026年全部实现达标。全面实施“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三)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市级管理工程原则上全部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县级管理的大中型水库、水闸、3级以上堤防工程60%以上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推进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按要求做好水库调度方案修订,科学精细开展水库调度。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要加强维修养护等工程安全管理,规范维修养护类小工程发包,杜绝违法采购、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建立和落实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杜绝“三违”。认真排查隧洞、箱涵、检修孔洞等易造成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伤害的施工、检修作业,严格落实防护监护措施。

(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突出“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对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常见隐患检查方法》,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加强消防检查,切实抓好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食堂、房屋建筑、档案馆(室)、库(机)房、水利风景区、水利后勤保障、林木、出租房屋仓库、实验(化验)室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汛仓库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积极推进重要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燃气、各类电动车辆充电、电气器具、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五)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全面落实《安徽省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标准,2024年底前局属单位实现“六项机制”全覆盖;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实施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分年度组织实施,推动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2026年底前“六项机制”全覆盖。大力推进各区县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达标单位动态管理,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申报二级,打造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单位。

(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充分利用安全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落实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落实并公布全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组织开展河道采砂“蓝盾”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市林业局组织开展水利风景区专项排查。

(七)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各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开展能力培训,三年全覆盖。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对安全监管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

(八)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强力推进市智慧水利系统——水利工程建设板块中监督功能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化赋能。加强水利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与市政务服务网融合,持续优化“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压减审核时间、优化审核流程。通过水利安全信息系统,每月对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安全状况评价,推进安全管理精细化、信息化。加快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九)强化安全生产宣教演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教育培训,用好“案例教育法”。各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运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年全覆盖。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指导水利风景区编制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

六、创新举措

(一)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息时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避开高温时间段室外作业。统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领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排查水利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和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高边坡、深基坑、高空作业、起重吊装、隧洞和用电等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等问题。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排查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堤防、泵站、涵闸等水利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水文监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涉水作业、有限空间安全防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管理中的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水利重大事故隐患、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管控风险、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持续开展“一把手查安全”;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二)保障安全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强化督导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八、解读机关

黄山市水利局

解读人:汪素萍

联系方式:0559-253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