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第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签发人:程敏
市生态环境局:
我单位对市人大方祖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屯溪区老占川河水体污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局认真落实自身职责,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协助做好老占川河生态治理工作。批复占川河文创小镇段水生态治理工程(生态补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同意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横江取水至东风塘后向占川河老河道进行生态补水,年取水量24.16万m³。在我局持续跟踪督促下,目前该取水工程已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市政府主要领导督导调研占川河交办问题四项清单的通知》(黄环委办〔2024〕15号)要求,联合屯溪区水利局,指导产业园管委会根据河道流量状况合理利用东风塘调水工程对占川河河道实施生态流量补水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水利局水政科
联系电话:0559-2515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