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63/202202-00036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2-02-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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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作者: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2-15 09:51 信息来源:黄山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市直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聚焦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保护、河湖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1月1日至11月14日全市平均降雨量1814.9mm,比上年同期偏少2成,比常年同期略偏多。汛期(5月至9月)全市平均降雨量为1367.7mm,比上年同期偏少2成,比常年同期偏多3成。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强化底线思维,时刻紧绷防洪保安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面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提前部署安排。强化水旱灾害防御责任落实,修订完善预案、方案,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加强培训演练。与市气象局建立山洪灾害气象预警联合发布机制,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建立区域短信发布机制,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预报水平,扩大监测预警发布范围。二是科学精细调度应对。强降雨前及时发出通知,强化调度会商,提前采取措施,缓解防洪压力。今年共启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3次。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向上争取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水利救灾资金等810万元。

今年我市汛情总体平稳,强降雨均未造成大的洪涝灾害损失,未受旱情明显影响。

(二)促进水利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抓好已建供水工程日常维护,消除群众饮水安全隐患,保持问题动态清零。完成实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维修养护项目1332处,覆盖受益人口50.24万人;完成2457处农村供水工程样本点的水质检测,水质合格。加快补齐农村供水工程水源短板、建设短板,提升保障水平,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98.03%,落实市级财政补助管护资金200万元。对标对表乡村振兴要求,以建设稳定水源为基础,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通过银行信贷、地方债方式自筹资金8212万元建设项目点50处,已受益群众5万人,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健全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开展设立专职村级供水管水员加强农村供水运行管理的政策调研,积极推进专业化管理。

(三)全力抓好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全市列入省政府考核的重点水利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1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16%。一是稳步推进“智慧水利”项目建设。上半年,我局通过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挂网招标,于3月24日在北京开标。截至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二是安徽省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分洪工程已纳入正在编制的《全国防洪薄弱环节方案》。三是全力推动里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落地。今年初黄山市政府与中国三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休宁里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完成项目预可研合同签订工作。目前,里庄抽水蓄能电站被国家能源局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四是周密开展两个规划修订编制工作。正式印发《黄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黄山市城市防洪规划修编方案经省水利厅预审,目前设计单位已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五是夯实巩固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6个续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新开工9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其中,屯溪区横江徐村段治理工程为2022年计划开工项目,已于2021年提前开工建设。7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验收5座。休宁县沂源河等3个小流域治理基本完工,黟县羊栈河山洪沟治理完工验收。六是黟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申报成功。获中央资金补助达1.2亿元,现已下达中央资金8100万元。

(四)水资源管理保护日益严实。

加强水利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取水许可“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实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衢州市、南平市、上饶市、黄山市四地跨省通办。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执法机构与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开展水行政执法督查活动,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严格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黄山市“十四五”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的指标体系,分解区县双控目标任务。强化用水总量控制,扎实完成用水总量统计工作。全力推行规划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完成全市开发区及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或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加强水资源水生态与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节水减排促进优化水资源生态环境状况,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和节水载体建设,完成休宁县、黄山区、徽州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建成市水利局及屯溪区、歙县、黟县水利(农水)局等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创建黄山学院为节水型高校,完成1家省级、12家市级、23家县级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任务,建成3个中小学节水宣传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五)持续强化河湖管理。

一是深入推进河湖划界工作。修改完善我市水普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73条河流划界河湖划界成果,开展全市76条水普以外河湖划界工作。二是持续做好河道采砂及“四乱”问题监管巩固。继续巩固“采砂领域乱点乱象排查治理”行动成果,今年来,共处理6起涉及非法采砂的举报案件,均已办理完毕。开展新一轮河湖“四乱”问题自查自纠和“三清”摸排工作,截至目前4处“四乱”点位已完成整改销号。三是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梳理汇总我市三年来涉河工程项目,对施工中的涉河工程项目强化监管。

(六)推深做实河湖长制。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市级河长对县级河长考核。持续每月对河长巡河情况进行通报,且通报扩大至村级河长,对巡河要求有更高更明确的标准。各级河湖长正逐步实现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的转变。完成省河长办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全面开展新一轮“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其中市级3 个、县级47个。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完成34条河湖的健康评价。完成2021年度7条省级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建立与宣城市和江西省景德镇市的跨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研究制定河湖长制工作交办分办督办制度,保障河湖长制工作有效开展。2021年我局荣获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2022年工作谋划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防御水旱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全面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与美丽黄山、富裕黄山、文明黄山相匹配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一)切实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应对好2022年的水旱灾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充分利用水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前做好监测预警,调度水利工程,为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做到不死人不伤人。

(二)切实抓好乡村振兴水利支撑。

按照《黄山市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和《黄山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开展水源工程和基础性总体布局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集中供水规范化,确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定点帮扶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脱贫地区水利改革发展,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切实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省水利厅已下达我市2022年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目标任务1.81亿元,其中,中小河流治理7755万元,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8100万元,水土保持962万元,山洪灾害防治556万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设施维修养护417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190万元,节约用水110万元。完成月潭水库竣工验收,督促各参建单位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同时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档案验收等各项竣工验收前置准备工作,确保该工程于2022年底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完成黄山市中心城区防洪规划修编。确保智慧水利项目开工建设。全面开展黟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建设和市智慧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休宁里庄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安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前期工作。

(四)切实抓好水政水资源工作。

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推进水利政务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管理,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水资源双控质量水平,推进流域水生态流量监测与保障,有效保护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依法行政方面,通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市、区县水利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督查督办重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积极排查行政区边界水域水事矛盾。严格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及实施水利“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世界水日”等重大时间节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减少水事违法现象发生,提高水政执法成效。水资源管理方面,严格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成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指标任务,完成国家节水行动黄山市实施方案前阶段目标任务。及时下达各区县年度用水总量与用水效率指标计划,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开展“四不两直”水资源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测评工作。推进扎实开展全市各重要流域生态流量管控工作,制定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加强重点断面生态流量的监测。加强率水、横江、丰乐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市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安全评估工作。启动屯溪区、黟县、祁门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灌区达标创建工作,提高节水型工业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成功比例,努力提高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率。

(五)切实抓好河湖长制工作。

持续推进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对河长制网络平台增设完善信息平台功能模块,不断提升河长制工作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根据基层河湖长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积分奖励,进一步强化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根据实际情况对河长考核细则进行修订完善,通过考核的方式传导压力,督促河长履职尽责。与安徽省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长制学院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建立河长制培训基地,加强对基层河湖长及社会监督员的能力培训。同时采取第三方暗访方式督查河道情况及河长履职情况。

(六)切实抓好河湖管理基础工作。

完善河湖划界工作,全面完成上级要求的水普内73条、水普外76条河流的划界工作,积极对接上级水主管部门,修改完善水普内外149条河流的最终成果并上传至省厅系统。新安江干流、练江、阊江及横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将步入抓落实阶段,我局将严格按照“两线四区”管控要求,深入推进规划引领工作,为河湖管理打好规划基础。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编制湖泊保护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需完成太平湖、丰乐水库、东方红水库、毛坦水库4座水库(人工湖)湖泊保护规划,目前东方红水库已完成批复工作。太平湖、丰乐、月潭水库(不在计划内)、毛坦水库湖泊保护规划力争在2022年底前完成。扎实推进“清四乱”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河湖保护长效机制,针对“四乱”问题,加大巡查力度,认真对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 “清四乱”专项行动,发现一处上报一处、整改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