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63/202205-0002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2-05-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水政〔2022〕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25 16:11 阅读次数: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认真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简化优化取水许可审批服务,实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告表分类管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压减至20个工作日,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在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许可证照,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跨省通办”。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工作,按时填报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每月定期录入检查信息,联合市体育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次。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填报,行政检查事项共26项,2021年录入检查信息117条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6项,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事项

3、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水利政务“一网、一门、一次”,对水利有关企业开展政务服务网法人注册、线上申报等事项的指导和推广。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实现“最多跑一次”。

4、加强水利行业监督管理。组织2次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检,做到在建项目全覆盖。局领导带队组成八个督查组开展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河湖水库、在建水利工程、农村小水电等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督查工作。加强水利建设合同履约管理,开展2次合同履行评价,共计97项,评出优秀单位29个。落实“四送一服”常态化,深化水利工程信用体系建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执行立项、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备案等程序,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达100%。《黄山市水利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于12月23日进行备案,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开展涉及长江保护法、自然保护地领域市级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涉及我局的市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3件,《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紧急防汛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行洪河道、地质灾害点等危险区域的通告》已废止。

(三)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6、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严格执行《中共黄山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黄山市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聘法律顾问1名,协助完成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法治讲座、行政复议和诉讼相关工作。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能力培训1次,组织开展市级水行政执法培训1次,组织参加全省水利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2次。积极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业和通用法律考试,2021年市水利局新增行政执法资格人数5人,水行政执法证持证总人数41人。

8、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结合“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落实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查处水事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共计出动1120车次,2777人次,巡河长度35745公里,处理水事违法案件共38起(包括上年遗留3起),其中河湖案件33起,水资源案件2起,水土保持案件3起,已结案36起,合计罚款354.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415万元。

9、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落实《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印发《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工作方案》,通过查资料、查现场、查专项行动及重大案件、开展座谈走访等形式,认真开展区县自查和市级督查,并顺利通过省水行政执法专项督查。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0、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定《2021年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组织召开全市水利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组织区县召开市县水利系统党风廉政会商会。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汇报,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进党风建设工作。

1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7件,其中建议1件(协办),提案6件(主办3件,协办3件),并全部与建议提案人直接见面答复,满意率100%。畅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局网站举报投诉专栏,设立举报信箱,2021年,共办结举报信访14件,答复12345热线43件。

(六)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12、全面排查全市水事矛盾纠纷。印发《2021年度全市水事隐患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方案》,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全面排查省际、市际、区县际水事隐患矛盾,全市2021年1月以来未发生水事隐患矛盾纠纷。建立化解水事隐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省际、市际、区县际水事隐患矛盾调查摸排,积极做好水事纠纷防范工作,提高预防预判能力,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最大限度把水事隐患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13、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支部党小组学习会、线上学习、自学培训等形式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参加省市等组织的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水行政执法等培训,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2021年举办4次相关教育培训,110余人次参加。

1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黄山市水利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黄水政〔2021〕28号)。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水法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紧密结合,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信息、在网络媒体发布水法律法规知识、典型案例、宣传口号等,在城区商业广场发放法治宣传单、设置法宣展板、水法规咨询互动解答等,积极宣传宪法、水法律法规、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等,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2021年,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共展出展板4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 4000 余份,宣传品 2000 余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积极参与第七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动漫、微视频、漫画作品征集大赛,组织报送了两幅法治漫画和一个法治动漫参加活动。组织报送的《小水滴旅行记》获省节水办“节约用水 皖美生活”微视频征集活动三等奖。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水行政执法能力仍需加强。执法队伍存在力量薄弱、老龄化、案件查处力度不足等问题,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全面深化“三项制度”有待提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需进一步严格规范落实,并巩固提升。

(三)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强,普法的效果不佳,以案释法作用发挥不明显。

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黄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在年度水政工作要点中对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纳入水利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听取水利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世界水日法治宣传“八五”普法规划制定等重大法治事项。

(三)全面落实年度考核法治述职制度。推进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法治述职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对学法用法研法及法治政府建设、水利依法行政进行认真述职,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与领导干部个人总结中把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作为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述法述廉考核,述法情况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讲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每年开展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专题法治培训不少于1次。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

(二)推进水利“八五”普法实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推进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与水利法治实践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普法形式,营造良好水利法治氛围。

(三)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通过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督促全市水利系统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能力,完善行政执法保障与执法装备配备。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案卷评查,督查督办重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积极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完善水利行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实现“一网通办”。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和“四不两直”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五)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市水利改革发展,更好地发挥水利法治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扎实开展水利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新阶段黄山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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