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9-28 14:51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411日至511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开展了巡察。2024年9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市水利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1.针对“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共学习15次,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任务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理论学习取得成效。

二是严格执行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共开展学习12次,研讨6次,进一步确保学习严肃规范、有序有效。

三是2024年6月13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能力培训会,邀请专家作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中心组成员处置突发事件、正确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在2024年10月30日和11月28日召开的中心组学习会上,开展“双随机”学习交流机制,由局党组书记根据会议主题随机抽选参会人员进行发言交流。通过“双随机”学习交流机制,有效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激发与会人员的热情,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

五是2024年12月18日,赴歙县开展体验式学习,实地参观歙县家风家训馆、歙县廉政教育基地、陶行知纪念馆,感悟传统廉政文化因子,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

六是及时整理汇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的最新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共研究议题16次,确保水利各项工作始终按照正确方向前进,让上级决策部署在水利工作落到实处。2025年2月19日,召开局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举措。

七是2025年5月20日,中心组学习会结合“黄山青年讲堂”工作,组织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讲收获体会,切实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力戒形式主义。  

2.针对“成果转化落地见效慢”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完成《黄山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并于2024年6月7日由市政府审批后印发。

二是富堨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已完成并上报省水利厅技术审查,同时正在对上争取资金支持。

三是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黄水基〔2021〕5号)进行梳理,纳入“十四五”期间需要治理的山洪沟实际9处。2024年6月28日陪同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领导到歙县森村乡皋径村开展山洪灾害调查,我局结合皋径村受灾情况分析受灾原因并请求省厅对我市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予以支持。

四是2024年积极争取到省级以上补助资金4085万元(地方同时配套自筹9499万元)用于3353处水毁水利设施修复,目前已完成修复任务。歙县安排5000万元用于桂溪、濂溪、贤源河治理,汛前已完重点部位险工险段的修复工作。谋划歙县新城区(皖赣铁路东侧)防洪墙改建工程,全长约2.3km,总投资约1600万元该项目2025年5月份已完成。  

五是2024年11月13日,我局行文《关于请求支持我市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的报告》,并致电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领导,请求支持我市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六是2025年1月7日,局主要领导会同歙县政府领导到省厅争取水利项目。

七是2025年1月21日,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人到省厅对接水利项目,积极争取山洪沟项目。

八是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择优选项的原则,结合防洪实际,2025年我局编排并申报了歙县丰乐河县政府至铁路桥段堤防水毁修复及防洪墙加高应急修复等9个安全度汛项目,总投资179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695万元)。                                                                             

九是桃源水库可研已审待批,初步设计正在编制。同时正在对上争取资金支持。                                                   十是徽州区碣石水库已开工建设,正在与省厅对接上级资金支持,目前已落实资金7000万元。                       十一是丰乐水库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已启动,正在开展招标挂网工作。                           

十二是2025年2月8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水利局局长赴省政府汇报我市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情况。

十三是2024年抢抓机遇争取国债资金990万元实施了黟县龙川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该项目2024年11月21日完工。鉴于之前纳入“十四五”规划未实施山洪沟项目有的已通过环保资金或其他水利项目完成治理,2025年6月10日,按省水利厅最新要求,我局再次上报了符合山洪沟申报条件的24条山洪沟储备项目名录,省水利厅将这24条山洪沟储备项目纳入省级山洪沟储备项目库,并继续向水利部争取防治资金。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树得不够牢”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2024年11月的党组会上学习对照农村供水先进典型和为民办实事有关案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25年春节期间局党组带队走访6个区县11个乡镇21个村民组。深入户家开展督导暗访,以有力举措、务实作风确保群众冬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用水安全。2025年1月16日和3月19日市水利局组织各区县召开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调度会,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督促各区县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落实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资金40591万元,督促各区县多渠道筹措2025年度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年底前完成资金任务。

三是加快推进年度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完成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87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到97%,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口比例达40%。当前正在组织开展2025年度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到2025年底完成省级下达的提升14万农村人口建设任务。截至目前,212处工程已完成设计方案和批复工作(歙县7处、徽州区1处、黄山区2处待调整),开工在建农村供水工程123处(包括3处管网延伸工程、10处千吨万人工程和110处小型工程),完工41处,落实资金42105万元,落实资金占比79.5%。                   

四是2024年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289个已完成年度任务,2025年计划解决199个村庄1.61万不能24小时供水人口,通过任务实施,至2025年底全部农村人口基本实现24小时供水,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保障群众用水安全。截至目前,已完成91个村庄任务(占总任务的46%),覆盖受益人口8557人(占总任务的74%)。

(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大

4.针对“争取水利建设投资少”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我市水利建设计划投资13.6亿元(含结转388万元)。截12月底,全市水利建设完成投资13.59亿元,占计划投资的99.7%。按照水利部统计口径,1-12月,全市各类水利项目共落实投资16.15亿元(含结转),比去年同期增长68.2%;共完成投资16.0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6.4%。增长率位居全省第一,充分发挥了水利有效投资拉动经济的作用。今年已落实各类水利建设资金4.83亿元,截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8亿元。截至今年4月底,水利管理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99%。位居全省第二。

二是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黄水基〔2021〕5号)进行梳理,纳入“十四五”期间需要治理的山洪沟实际9处。2024年6月28日陪同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领导到歙县森村乡皋径村开展山洪灾害调查,我局结合皋径村受灾情况分析受灾原因请求省厅对我市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予以支持。

三是2024年积极争取到省级以上补助资金4085万元(地方同时配套自筹9499万元)用于3353处水毁水利设施修复,目前已完成修复任务。歙县安排5000万元用于桂溪、濂溪、贤源河治理,汛前已完整重点部位险工险段的修复工作。歙县防洪挡墙已于3月26日开工建设,全长约6.3km,总投资约1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5年5月份完成。  

四是2025年1月7日,局主要领导会同歙县政府领导到省厅争取水利项目。

五是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择优选项的原则,结合防洪实际,2025年我局编排并申报了歙县丰乐河县政府至铁路桥段堤防水毁修复及防洪墙加高应急修复等9个安全度汛项目,总投资179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695万元)。                                                                            

六是2024年7月8日,省设计院来我局调研“十五五”规划编制思路,我局计划2025年下半年开展黄山市水利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4月16日,                                                      省设计院来我局调研“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黄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项目采购事宜已通过局长办公会审议,待党组会研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程序,并序时开展方案编制工作,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黄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初稿)。

七是徽州区碣石水库已开工建设,正在与省厅对接上级资金支持,目前已落实资金7000万元。                      八是2024年1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3个部分,明确2025年、2027年和2035年三个时间节点的发展目标,包括构筑防洪保安、水资源配置、民生水利保障、水生态保护、智慧水利和水利治理六大体系和深化水利重点领域创新共7个方面、20项具体任务,为全市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5.针对“水利建设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水利部安徽稽查组指出我市部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各类问题35个,2022年已全部完成整改。近二年组织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开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等培训8期300人次,管辖范围内培训在建工程14个100人次。2025年5月7日组织开展了全市水利系统安全警示教育暨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培训,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及设计单位等负责人及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共150余人参加。对全市在建的38个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文件要求立行立改,现均已整改到位,有效提升了在建水利工程质量。

二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修订印发《黄山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黄水质〔2023〕14号),制定条款69条;为强化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制定印发《黄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黄水质〔2023〕23号),完善质量监督、责任划分管理、档案管理等14项制度。通过健全完善各项质量制度,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全市水利工程监管水平。

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黄水质〔2024〕3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黄水质〔2025〕1号),对全市7个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责任落实及质量监督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并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建立、检测单位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质量的管控意识。2025年6月19日,局长办公会研定2025年度委托第三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优质工程评选,组织开展2024年度和2025年度黄山市、省水利厅“禹王杯”、黄山杯“迎客松杯”评选工作。黄山风景区秧溪河小岭脚至三溪口段河道治理工程等2个项目获得“禹王杯”奖,黄山市月潭水库工程等9个项目获得“迎客松杯”奖。2025年度黄山市屯溪区新安江尤溪村段治理施工标等6个项目获得“迎客松杯”,省水利厅“禹王杯”由于上级部门政策变化原因省水利厅已暂停评选活动。

五是2025年3月27日市水利局召开约谈会,对徽州区水利局祁门县农水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和水利水保监督站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6.针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慢”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与其他部门、参建方沟通协调,在各参建方的共同努力下,截2024年12月底,2023-2025年丰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不仅将前期招投标阶段滞后的工期抢回来,还提前一年完成了所有建设任务,完成工程实际投资71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521.7万元,含地方配套),投资占比91.8%,完成资金支付6233.7万元,其中国债资金支付4190万元,支付率100%。

二是对丰乐水库工程管理处负责人在推进丰乐灌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中进度滞后开展了工作约谈,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月潭水库工程已于2023年12月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2024年9月已组织各区县项目法人参加2024年全省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培训班,帮助区县项目法人理清工作思路,推进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上水平、见成效。2025年5月7日组织开展了全市水利系统安全警示教育暨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培训,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及设计单位等负责人及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共150余人参加。

四是2024年印发了《全市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竣工验收和水利建设目标任务表的通知》,将目标任务及时细化分解到单位,明确要求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2025年印发《2025年全市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责任表》,督促各区县加快前期工作进展,提高工作质量。

五是2024年9月19日、10月9日、12月6日,副市长江卓琪组织召开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调度会议,及时与发改、自规等部门对接,推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要素保障制约等问题。    

六是我局督促项目法人及时完成初设审查审批、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施工准备工作,2024年度的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和4个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项目已按时开工建设。同时完成了大北水、新岭水治理项目的初设批复。                                                                    

七是2025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对强化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24年度对丰乐灌区改造项目开展了3次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丰乐水库工程管理处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三) 行业监管责任压得不实

7.针对“指导水库运维管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水利局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月潭水库管理职责和资产划分等工作。2025年2月12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月潭水库相关会议,明确由市水利局牵头,根据市月潭水库管理处职能转变和机构编制管理要求,经充分论证后,向市委编办提出市月潭水库管理处主要职责调整事项申请,并由市委编办及时研究审议;由市财政局牵头,根据调整后的市月潭水库管理处职责,自2025年起安排年度经费预算,确保月潭水库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规程》(SL223-2024)中规定:“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后6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完成工程移交手续”,2025年5月21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月潭水库相关会议,明确市国资委牵头,休宁县政府、市水利局、市审计局、黄山建投集团参与,依法合规完成月潭水库工程的资产确认交接工作,确保会后一个月内(6月21日前)初步完成。

二是督促月潭水库建设项目法人加快尾工处理及仲裁进度。2024年10月18日,市仲裁委出具了黄山市月潭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鉴定意见的征求意见稿,2024年12月26日,出具了最终鉴定意见,2025年1月14日在黄山仲裁委开庭审理,2025年3月24日,经裁决,市月潭公司将赔付资金255.46万元。2025年2月12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月潭水库相关会议,会议研定由市建投集团安排专人负责月潭水库项目法人(市月潭公司)日常管理,负责做好工程移交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

三是面对去年“6·20”汛期遭遇的连续强降雨侵袭,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冲锋在前,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调度,在2024年6·20洪灾中有效降低中心城区水位约1米,迟滞洪水约6900万立方米;1名干部获市级防洪救灾先进个人表彰。

四是月潭水库管理处已制定《安徽省月潭水库2024年汛期防汛排班制度》,并根据水库管理要求在非汛期每日安排6-8人在水库库区现场办公,满足水库管理需求。2024年9月份,月潭水库管理处制订了非汛期班表,确保库区24小时人员在岗。2025年汛期6轮较强降雨期间,充分发挥防洪调蓄功能,累计拦蓄洪水1.2亿立方米,相当于为中心城区避免了约8个西湖水量的洪水威胁,削减洪峰流量30%以上。同时,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持续为中心城区提供日均15万吨原水供应,保障了城区20多万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今年累计发电量1900万度,经济效益800万元。

五是根据市水利局统一部署,管理处启动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并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向省厅申报。

六是对月潭水库管理处领导班子进行了提醒谈话。

8.针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0月22日,对休宁县鑫宏基矿业和马金岭风电场企业主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并发放宣传册10份。                                      二是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休宁县鑫宏基矿业自停产以来有生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休宁县水利局暂不立案查处。下一步如该公司继续生产,按水土保持法相关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等工作,发现有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

三是对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加快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补充完善林草、苫盖等,加快施工进度,注意施工安全,做好迎接省水利厅验收复核准备。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此问题发现以来,市水利局和休宁县分别开展检查8次、24次(含电话检查)。5月14日上午,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赴休宁县督导马金岭问题整改。                                                      

五是督促监理单位安徽禾美集团有限公司落实旁站式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六是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实施植物措施,确保植物存活率提高林草植被恢复率,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水土保持问题整改工作。                                            

七是2025年3月31日,对休宁县水利局负责人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建设单位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9.针对“履行水政执法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的学习,重点加强《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执法常用水法律法规的学习,2024年10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学习水法律法规一次,2025年2月26日印发《黄山市水利局普法责任清单》,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明显提升。积极认真组织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活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广场宣传活动,有效增强市民法律意识;3月25日组织普法进工地宣传,提升项目管理与施工人员的水法规、水安全及工程质量意识。

二是根据执法机构改革成果,执法回归机关,各职能科室站承担相应执法职责,各具有执法职能的科室站有两名以上具备水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2025年5月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水利专门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力量。2024年9月分别参加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与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8月20日组织全市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积极参与全省执法案卷集中评查,10月29日综合通报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制作与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注重提升执法人员指导基层水行政执法的能力,做好执法案件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2024年11月13日-14日,组织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全省水行政执法竞赛,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

三是各司其职加强执法检查,河湖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与安全生产、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管、防汛抗旱等领域执法逐步规范,2025年5月起按月统计各科室站及局属单位日常巡查监督与发现水事违法线索处理情况;对上级暗访、生态环保督查与12345热线的问题及时现场查看核实,提出办理意见或按级立案查处。

四是对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房案件高度重视,多次赴休宁县白际乡实地察看违建房屋与河道的位置关系,并告知县乡级工作人员务必制止该户继续加盖违规房屋的违法行为,并做好思想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督促休宁县水利局及时跟进并及时报送案件进展情况及行政处罚情况。

五是关于休宁县白际乡新建房屋侵占武强溪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案件,市水利局于2024年11月15日再次督促休宁县水利局,休宁县于2024年11月19日在河湖“清四乱”督查系统中上传整改销号材料,问题描述为“休宁县白际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7日对程新华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9月4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程新华自行拆除侵占河道建房,恢复河道原状。”2025年3月,该问题作为侵占河道违规建设A类(立即拆除类)问题,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关于2025年度汛安全的部署要求,再次推进该案件的处理进度,休宁县水利局于2025年3月27日对该案件主体房屋进行拆除工作,目前侵占河道的主体房屋已经全部拆除,2025年4月8日,会同市水电勘测设计院再次去现场查看拆除情况,拆除工作已完成。

六是举一反三,针对该案件办理进度缓慢、推进工作不力等问题,已于3月20日对休宁县水利局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现场签字记录。为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与各区县河湖管理工作人员的紧密联系,做好统一工作安排,对处置问题整改不及时、成效不高、进度偏缓的工作人员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集中培训与工作指导,切实提高河湖管理工作效率。

10.针对“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水政水资源科与办公室作为本次整改督办的主体,向各有关区县发出整改通知,对工作滞后的区县进行工作提示,已督促各有关区县将委托代征小水电站水资源费10%应缴市财政部分的467952.33元于2025年1月16日全部补缴到位。

二是加强水资源费改税有关政策学习与宣传,组织学习《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水资源税纳税人档案资料交接工作的通知》等最新文件政策精神,转区县水资源费改税文件,移交税务部门取水户取水许可档案信息,开展水资源税税源排查,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水资源费改税工作。严格落实税务机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协作征税机制,2024年12月1日水资源费改税以来,未收到税务机关有关水资源税征收的问题信息反馈。

三是强化取水口和水资源费征缴监管,开展水资源管理“四不两直”检查,对各区县矿泉水企业、小水电站、公共供水企业等全部取用水户水资源费征收情况开展日常测评工作,督促落实按月征收到位水资源费,2024年12月1日起实行水资源费税改革,矿泉水企业、小水电站、公共供水企业等所有取用水户2024年11月份以前的所有应征缴水资源费已全部征缴到位。

四是2024年11月26日,对歙县水利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水政水资源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 防范化解风险存在不足

11.针对“防御水旱灾害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况:

一是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黄水基〔2021〕5号)进行梳理,纳入“十四五”期间需要治理的山洪沟实际9处。2024年6月28日陪同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领导到歙县森村乡皋径村开展山洪灾害调查,我局结合皋径村受灾情况分析受灾原因请求省厅对我市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予以支持。

二是2024年积极争取到省级以上补助资金4085万元(地方同时配套自筹9499万元)用于3353处水毁水利设施修复,目前已完成修复任务。歙县安排5000万元用于桂溪、濂溪、贤源河治理,汛前已完整重点部位险工险段的修复工作。

三是2024年11月13日,我局行文《关于请求支持我市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的报告》,并致电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领导,请求支持我市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四是2025年1月7日,局主要领导会同歙县政府领导到省厅争取水利项目。2025年6月10日,按省水利厅最新要求,我局重新上报了符合山洪沟申报条件的24条山洪沟储备项目名录给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将这24条山洪沟储备项目纳入省级山洪沟储备项目库,并继续向水利部争取防治资金。

五是2025年1月21日,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人到省厅对接水利项目,省厅领导表示,待上级有项目资金时,将对我市山洪沟项目予以支持目前已将未实施山洪沟项目作为储备项目继续向上争取。

六是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择优选项的原则,结合防洪实际,2025年我局编排并申报了歙县丰乐河县政府至铁路桥段堤防水毁修复及防洪墙加高应急修复等9个安全度汛项目,总投资179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695万元)。           

七是我局已通过现场督导、召开会议、下发通报等方式督促两区两县加快推进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工程实施进度,截2024年12月底已完成10亿元国债资金支付任务;同时秧溪河、丰乐河、江村河已完成销号;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已纳入2025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                              

八是丰乐水库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已启动,正在开展招标挂网工作。             

九是歙县防洪挡墙已于3月26日开工建设,全长约6.3km,总投资约1000万元。

十是我局按照巡查整改要求,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2024年以来累计争取项目资金148521万元,通过项目治理逐步提升部分城区、乡镇、村洪水防御能力。(1)3个区县主城区部分河段低于20年一遇问题:徽州区2024年实施了新安江防洪治理工程徽州区段,拆除城区宝塔水电站固定坝,采取了河道清淤等措施,补齐了城区防洪短板,目前已经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下步将通过丰乐水库扩建,防洪标准从20年一遇提升至50年一遇。黟县通过在县城上游新建了拜年山水库(2024年12月份建设完成),通过拦洪措施提高了县城防洪标准至20年一遇。祁门县编制了中心城区度汛预案,并在城区200米长三里街段储备了应急抢险麻袋5000条砂石料3000立方米救生圈100个救生衣100件,确保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通过应急抢险措施补齐短板,提升防洪标准到20年一遇。远期通过实施阊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进一步提升城区防洪标准(2)28个乡镇低于20年一遇防洪标准、107个行政村低于10年一遇防洪标准问题:2024年以来通过加大水利投入148521万元实施工程项目,逐步提升了部分乡镇、村的防洪标准。截2025年6月12日已有27个乡镇、66个行政村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10年一遇,剩下的1个乡镇、41个行政村正在通过工程治理项目逐步提升防洪标准,预计年底前可全部达到20年一遇、10年一遇防洪标准。

12.针对“水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黄山市丰乐水库工程管理处已积极争取693.55万元资金开展了黄山市丰乐水库2016年大坝安全鉴定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工程于2022年12月26日开工,2023年12月29日完工,并经历了2024年的“6·20”洪水考验。

二是市水利局于2024年12月6日组织召开了黄山市丰乐水库2016年大坝安全鉴定中存在问题整改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一致同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三是市水利局会同歙县水利局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了棉溪河淤塞土石方和补偿行洪断面,确保度汛安全。举一反三,在全市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排查及整治工作,2024年完成230个上级部门下发疑似“四乱”图斑复核,同时通过自查,共完成117个各类“四乱”问题整治。按照科学评估、分类处置的原则在全市开展侵占河道违建整治行动,整治阻水严重的违法建筑等,完成整改A类问题(立即拆除类)35个、B类问题(限期拆除类)20个。

13.针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5月以来,市县水利部门先后两次对全市95座小水电站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着重对纳入重点监管25座电站(水头超过100m或坝高超过30m或头顶一盆水)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电站印发“一县一单”和“一站一单”,要求限时完成整改,消除电站安全隐患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要求,对全市库容小于10万方的有大坝安全评估要求的小水电站开展大坝安全评估工作,对评估为三类坝的水电站大坝完成了除险加固工作2024年12月省厅开展小水电培训,全市小水电负责同志和部分电站业主参加,进一步提高了电站业主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为提高我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电站安全运行,我局积极推进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2024年11月21日祁门县湘溪岭电站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省级现场复核,12月23日省水利厅以《关于授予金寨县流波等5座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的通知》授予湘溪岭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2024年12月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在黄山市举办2024年安徽省小水电站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培训班,有关区县水利局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县小水电公司和相关电站业主参会,通过培训电站业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了解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改造范围、建设内容和标准等,为全面提升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水平打下坚实基础。黄山市新安江流域小水电集控中心已建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依托集控中心将月潭等5座总装机41600kW电站接入平台实现智能化、集约化管理,并拟与其他水电站业主协商将部分电站接入集控中心实现集约化管理。

三是市水利局开展小水电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提醒电站业主要根据财政部 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每年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电站所有制属性(国有、集体或私营),对全市95座水电站安全生产进行分类指导,对国有电站要求电站业主严格按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SL/T789-2019)加强电站维护管理,鼓励集体电站利用集体资金加强电站安全生产维护,对设备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的私营电站利用市场化机制逐步淘汰退出,确保小水电安全稳定运行。                 四是2025年3月27日市水利局召开约谈会,对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水利局(农水局)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对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

14.针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8月7日召开局党组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听取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2025年2月19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总结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将严的基调贯穿全年。

二是开展节前廉政谈话,紧盯“春节”“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确保清廉过节,共开展节前谈话3次。开展任前谈话,由分管人事、纪检领导对新提拔干部进行谈话,督促提醒新任干部立足新岗履新职,要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共开展任前谈话9人次。开展日常谈心谈话,主要领导带头示范,与班子成员开展深度谈心谈话,凝聚班子合力,班子成员之间重点谈履职短板和攻艰难点,班子成员针对分管的科室(单位)因岗制宜、因人而异设置谈话内容,及时、准确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等情况,进一步推动干部日常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实效化,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共开展谈话30余次。

三是2024年8月10日,更新完善市水利局廉政风险点目录清单,新增人事管理、党风廉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三项内容,删除水资源费征收项目风险点,目前已敲定了24个方面128个廉政风险点,针对水利工程招投标、施工建设、资金管理等重要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监控,做到用制度约束干部,用流程管理行动。

四是制定《2025年市水利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从五个部分明晰全年目标任务。

五是2025年5月30日,开展端午节前廉政谈话,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作为重点谈话内容,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警醒,在纪律上恪守,严防“节日腐败”。

六是制定《市水利局年轻干部谈心谈话方案》,将科室负责人、新提拔干部和新进干部作为重点谈话对象,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家访式谈话等方式围绕思想认识、纪律执行、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困难诉求开展谈话,通过谈话进一步严明干部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利益诱惑。

15.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4月15日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5月15日,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全局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领导、目标要求、重点举措等内容,2025年4月10日局党组开办为期1天半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领导班子按照计划带头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并围绕“六大纪律”开展专题研讨,充分发挥局党组示范带头作用,扎实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2025年2月19日召开局党组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为全局党员干部解读条例,重点围绕《条例》修订的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结合身边典型案例,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

三是及时为各支部党员发放新修订的《条例》,各支部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条例》学习。

四是将开展纪律建设情况列入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内容,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根基。

五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镜鉴5》,组织党员干部赴歙县徽州博物馆、休宁县红廉展示馆、徽州区忠堂村等地开展廉洁党日活动,进一步传承并弘扬徽州优秀传统廉政思想,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文化自信。

六是2024年9月10日,局机关党委制定印发《中共黄山市水利局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从政治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三个方面理清机关纪委职责,提高机关纪委履职能力。

七是对2025年3月14日机关效能检查发现违反效能建设的设计院2名人员进行问责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扣发5%年度考核奖金或奖励性绩效工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八是2025年3月25日,对市水电勘测设计院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日常管理,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九是2025年5月27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全局党员赴徽州区灵山村开展“黄山青年讲堂”暨年轻干部警示教育活动,活动实地参观新四军一支队驻地,并组织6名年轻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分享体会感悟,最后还召开了年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活动通过了“观、学、谈、悟”多维教育形式,推动年轻干部在思想上受警醒、行为上明底线、行动上强担当。

(六)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8月1日我局向市财政局行文《市水利局关于申请原办公楼闲置资产对外公开招租的请示》(黄水办〔2024〕20号),拟以我局闲置资产原办公楼区域公开对外招租并获得批复。

二是2024年8月20日,市水利局、百航(黄山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市投资促进局、屯溪区人民政府在屯溪区政务中心举行“隐秘之境”项目签约仪式。

三是2024年8月27日,百航(黄山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租金支付393100元。

四是2024年10月已按要求完成黄山市新安江湖边至花山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项目固定资产登记。

五是2024年11月25日,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开展黄山市新安江湖边至花山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项目固定资产移交工作并完成新安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部分竣工项目固定资产移交。

17.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1月对接联系市财政局,就丰乐水库工程管理处5万元省级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补助资金退回财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2025年3月初,我局印发《关于退回省级补助资金的函》,要求丰乐水库管理处于3月底前将5万元退回市财政。目前丰乐水库工程管理处已将5万元资金上缴市财政。

二是2024年农业水价绩效评价待省厅通知后适时开展。

三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专项经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根据省级水土保持专项经费安排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拟定资金使用方案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切实提高水土保持专项经费使用效益。

四是2024年8月27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向市政府行文《关于分配2023-2024年省、市级水利有关资金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下达了《2023-2024年省、市级水利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目前,2023-2024年省级水土保持专项经费共计60万元(含2022年12月省水利厅下达的水土保持专项经费30万元),均已下达市月潭水库管理处和市丰乐水库工程管理处,并使用完成。

五是2024年11月13日组织水利站各职工认真学习了《安徽省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局财务做好绩效目标评价工作。

六是对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8.针对“违规发放值班费和评审费”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情况,分单位确认节假日值班费清退人员与金额,多次与巡察组对接反馈最终清退资金。并于2024年12月3日填写《巡察整改违规资金清退审核表》。2024年12月中旬,各单位款项已上缴至市纪委监委指定账户,12月23日已前往纪委开具相关收据。

二是核查违规发放评审费人员与金额,并与巡察组核对清退款项,清退资金收缴至单位账户后统一上缴至市纪委监委指定账户并开具票据。

三是2024年12月20日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财务决算培训会议。

四是2024年12月27日组织全体财务有关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部门决算报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培训会。

五是2025年1月16日开展局本级和二级机构相关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安徽省省直机关评审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共黄山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通知》《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的通知》等文件

六是针对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评审费问题,对水电勘测设计院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七是2024年12月2日针对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费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9.针对“自定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要求调整水利局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2025年2月24日修改完善我局内审制度。根据审计局相关要求,制定内审计划并实施。2024年5月15日向二级机构丰乐水库工程管理处发出内审通知,对其2021-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审,目前内审工作已基本完成。2025年审计工作待市审计局安排部署后确定被审计单位,于下半年开展审计工作。                               

二是2024年12月20日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财务决算培训会议。

三是2024年12月27日组织全体财务有关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部门决算报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培训会。

四是2025年1月16日开展局本级和二级机构相关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安徽省省直机关评审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共黄山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通知》《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的通知》等文件

五是针对自定制度不严,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七)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20.针对“项目采购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1月13日,规基科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科室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评审专家抽取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是2025年1月13日,规基科组织学习《中共黄山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及决策目录清单,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是严格落实《中共黄山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及决策目录清单,共研究落实43项,做到先研究批准,再落实推进。       

四是2025年3月28日,对规划基建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1.针对“项目合同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20日,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严格规范今后采购行为。

二是举一反三,对科室采购项目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整改。对排查存在合同条款签订不完整的合同(2021年5月签订的手电筒购销合同缺少签订日期、2021年6月签订的马甲购销合同有单位签章但缺少代表人签字和签订日期),与对方单位沟通,补齐相关要素。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4年以来,河长制工作科共采购《“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大赛参赛视频拍摄》《新安江幸福河湖典型案例视频制作》两个项目,均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实施支付程序。

四是2025年6月18日,对河长制工作科负责人丰乐水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2.针对“工程变更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9月,召开丰乐水库工程管理处处长办公扩大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就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出建设管理要求。要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二是2024年9月15已完善变更签字单签证手续。

三是对丰乐水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八) 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23.针对“民生呼应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以来,组织深入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3次全面排查、1次市级督导、1次对照案例自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58个,市本级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2个(建立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农村供水保障群众反映问题快速处置机制),为民办实事4件,整改提升30739人供水保障水平。

二是复盘近3年全市各渠道群众反映的农村供水诉求,核查27个投诉的办理情况,电话回访信访群众,满意率100%。

三是10月以来组织实地核查2024年以来12345政务服务热线涉及农村供水具体实事22个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成。

四是2024年11月26日,在我局召开的重点水利工程调度会上,对休宁县农村供水工作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2025年3月27日市水利局召开约谈会对休宁县水利局负责同志和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休宁县以提醒谈话为契机,积极查漏补缺、对标提升,通盘布局谋划休宁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实施县域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至2025年底将惠及21个乡镇22.9万人,有效提升休宁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4.针对“工作推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与上级水利部门对接工作,学习2025年度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截至目前,已制定2025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初稿,待全省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印发后再修改完善下发至各区县。

二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印发《黄山市开展侵占河道违规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问题分类标准、整治要求及完成时限,加快推动全市侵占河道违规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清理整治阻水片林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全市河湖面貌。

三是积极对接省水利厅,加大力度争取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2023年和2024年分别争取水库维修养护资金393.5万元和614万元,及时对全市小型水库进行维修养护;积极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对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争取国债资金800万元。对屯溪区南干塘等5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2025年争取中央水利资金和省级资金1810万元,对黄山区风景等12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做到全市病险水库动态清零,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结合汛前、汛中检查和日常检查,调研区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情况。2025年3月,转发《关于印发2025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至各区县水利(农水)局并督促各区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运行管理工作要点。

四是对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5.针对“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1月25日,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升了全局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二是2024年12月10日,组织办公室和二级机构人事经办人员统一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人社局发放《一本通》,进一步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巡察以来分批次完成全局33名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进一步确保干部档案信息真实、完整、安全。

四是2025年3月3日完成对6名同志档案的补充完善。

五是2025年3月修订局AB岗制度,在办公室设立人事经办人员AB岗,做好人事沟通对接工作。

六是2024年7月,局机关纪委通过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保密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保密意识,切实筑牢保密思想防线。

七是2025年3月对月潭水库管理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保密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九)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1月28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2025年2月24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深刻领会管党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全局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2025年3月31日,召开全市水利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总结2024年水利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凝聚思想共识。

四是印发《2025年市水利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印发《关于修订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的通知》,党组成员赴所联系的支部参加指导年度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成效。

五是构建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提出问题和需求,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促进信息及时共享,巡察期间形成工作例会纪要7期。

2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1月7日,局党组制定《中共黄山市水利局党组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围绕会议主题与要求,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阅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班子成员自行撰写发言提纲,紧扣“四个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为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

二是会前,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报对口督导组进行审核,督导组审核把关后,于会前5日分别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审阅。

三是2025年2月24日,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随后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发言,相互之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紧扣主题,坚持问题导向,自我批评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开诚布公,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四是会后15日内,按照要求,将会议内容整理上报市纪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

五是2025年2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力求精准掌握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领悟其重大意义。同时,组织各党支部在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前,针对该准则开展专题学习,促使全体党员深刻领会、贯彻落实。

六是2025年6月,局机关党委书记召开集体谈话会,对上届机关党委委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以此次谈话为警醒,增强党内生活的严肃性,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十)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8.针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8月30日,市水利局机关党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并召开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

二是注重将党务工作岗位视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关键平台,在机关党委换届时,注重选拔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干部成为党务工作者,同时注重年轻党员干部的培养,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并积极物色培养机关专职副书记后备人选。

三是开展“黄山青年讲堂”工作,依托“青年讲堂”平台,激发年轻党员干部创新活力,帮助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能力。

29.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3月31日,召开全市水利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总结2024年水利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

二是印发《2025年市水利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明确全年工作任务。

三是印发《关于修订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的通知》,党组成员赴所联系的支部参加指导年度组织生活会。

四是2025年1月17日,局机关党委召开党建品牌经验座谈会,局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各支部书记围绕支部优秀经验做法进行发言并相互交流,共同探讨党建品牌创建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建议。

五是市水利局机关支部以“三红”、“三清”为抓手,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双提升,支部党建品牌“水润徽州映党旗”入围第二届市直“十佳机关党建品牌”。

六是各支部立足主责主业,深挖党建特色,精心打造“一支部一品牌矩阵。市水利局机关支部以党建引领 水润徽州”为品牌、市水电勘测设计院以“党建引领、业务先锋”为品牌、市丰乐水库支部以“治水先锋、护水为民”为品牌、市月潭水库管理处以“勠力同心保昱城安澜”为品牌,更好助力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

七是探索创新党建+项目模式,加强党对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引领参建各方齐心协力争先实施,2024年以来,我市累计落实水利投资16.15亿元,水利投资增长率位居全省第一。坚持推进工作从党组织入手,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58个,建章立制9个。汛期引导党员冲锋在前,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发布预警,科学调度水利工程,确保全市水利工程运行平稳。

30.针对“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专项交叉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党支部2024年度“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全面了解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

二是各支部制定2025年度谈心谈话计划表,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党员之间的思想交流,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态,确保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2024年11月8日,共组织10名党务干部参加美丽黄山片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围绕党建品牌打造、党费收缴和三会一课进行专题培训。2024年12月19日,局机关党委邀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为全体党务干部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质量”为主题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

四是2025年1月17日,局机关党委开展市水利局党务干部集体谈话会,局机关党委书记主持,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委员和小组长参加,局机关党委书记围绕“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集体谈话发言,各支部书记进行表态发言,进一步提升全局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十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31.针对“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加强年轻干部培训力度。2024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组织安排1名副科级干部参加乡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2024年9月30日组织安排8名年轻干部参加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2024年11月29日至30日,组织安排1名年轻干部参加思政培训。2024年12月11日至13日组织安排1名副科级干部参加水文化培训。

二是2024年4月25日完成干部选拔任用4人,职级晋升3人。2024年8月29日完成职级晋升4人。2024年9月20日完成职级晋升1人。2025年3月28日完成科级干部选拔任用2人。

三是2024年4月以来,共抽调4人次参加安徽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审计、徽州区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市委巡察等各项重大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单位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

四是精心选派2名干部到徽州区杨村乡山口村和休宁县源芳乡芳田村参与第九批次乡村振兴工作,在2024年度考核中,1人考核优秀、1人考核合格。

五是结合编办核定情况与工作实际,开展市水利局2025年黄山市引进党政储备人才招聘计划1人。

六是结合岗位实际和工作需要,拓宽干部交流方式和渠道,统筹谋划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有效激发队伍活力。面对去年“6·20”汛期遭遇的连续强降雨侵袭,全局党员干部冲锋在前,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调度水利工程,确保全市水利工程运行平稳。丰乐水库工程管理处及月潭水库管理处2名干部分别获得安徽省防汛救灾先进个人、黄山市防汛救灾抢险先进个人。

3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2月19日在党组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做好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是2025年2月19日在党组会上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德才标准,恪守公道正派,坚持精准科学,落实从严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2024年4月25日完成干部选拔任用4人,职级晋升3人。2024年8月29日完成职级晋升4人。2024年9月20日完成职级晋升1人。2025年3月28日完成科级干部选拔任用2人。

四是多渠道提高干部培训方式和力度。2024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组织安排1名副科级干部参加乡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2024年9月30日组织安排10名干部参加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2024年12月11日至13日组织安排2名干部参加水文化培训。2024年12月19日至20日组织安排2名干部参加档案业务培训。2025年5月25日至29日组织安排1名干部参加水利财务管理业务培训。

33.针对“执行党管干部原则有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1月28日,月潭水库管理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是2025年2月19日在局党组会上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三是2025年2月12日,向市月潭水库管理处及市水电勘测设计院下发关于股级干部任免情况的工作提示函,进一步规范二级机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是2025年3月,提拔市月潭水库管理处主任及副主任各1名,及时完善月潭水库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做好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十二)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4.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精文减文不够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停止河长制工作简报的编发,在市水利局网站河长制专栏刊发河长制宣传信息。

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通过河长制信息平台交办督查问题,不再以交办单形式下发,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减少各类文件下发。2024年度同比2023年度文件印发数量减少60%。2024年度取消了对县级河湖长和对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考核,仅保留对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对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细则精简为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25项,分别比省级考核细则减少8项和14项,比2023年减少10项和47项。

三是根据“精文减会”要求,我局开展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报告单工作。

四是2024年11月28日,对河长制工作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5.针对“上轮巡察指出河湖长制落细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暗访发现的太平湖镇乐仙居酒家违建房屋侵占太平湖岸线、横江河道堤防上方堆放大量水泥管、夹溪河右岸堆放大量砂石等问题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销号。

二是2024年10月24日,组织区县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及部分基层河湖长参加全省河湖长制培训。2024年12月5日,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班,邀请安徽省水利协会、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分别就河湖长履职和水域岸线管控等内容进行授课,全市县、乡、村级河湖长,河长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培训。各区县也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河湖长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是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联合签发第5号市级总河长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强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

四是开展河湖长制暗访检查,2024年度共交办解决河湖问题55个,持续加大河湖保护监督力度,促进河湖水环境提升。

36.针对“审计指出往来款挂账未清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局三年以上应付款进行梳理,共9项,20.66万元。该应付款项因年份久远,现已无支付依据与条件,经2024年11月25日党组会研究同意,转为收入处理。根据巡察整改要求,我局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往来款挂账问题,经2025年5月31日党组会研究同意,将1.23万元应收账款做坏账处理。

二是根据原始凭证及2018-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确认设计院原应收账款15.41万元。其中因项目由区县水利局本单位人员完成,款项无需支付,2023年11月30日已做坏账处理1.5万元,故迄今为止设计院应收账款余额13.91万元。计划做坏账处理7.2万元,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报局党组会议研定。安徽省储备局359处等四家公司合计欠款3.325万元争取尽快处理;截至目前,已收回安徽省储备局359处欠款0.225万元。黄山雨润地华置业有限公司欠款3.388万元,经协商一致将尽快通过资产抵偿或无形资产抵偿等方式妥善解决。    

三是针对设计院未清理款项数额差异,将继续与巡察办对接,尽快完成该项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533894;邮编:245000;电子邮箱:hsssl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