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3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长江、淮河流域非法采砂和侵占岸线等破坏生态问题仍然多发,2021年以来,我省法院一审审理的长江流域安徽段非法采砂案件多达296件。
二、整改实施主体
黄山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一)强化河湖水域岸线日常监管,提高采砂管理“人防+技防”监管水平,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查处侵占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与司法部门的信息沟通,梳理分析近年来非法采砂案件类型、发生区域等信息,查找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
四、目标任务
加强水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侵占岸线等违法行为。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河湖岸线整治。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对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行安排部署。同步印发《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常态化巡查暗访,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自2021年以来,完成上级下发的“疑似四乱”问题图斑复核3434个,完成整改各类“四乱”问题336个。
二是深化采砂管理。2022年底组织各区县编制了新一轮的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6年),各区县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河道采砂规划实施采砂许可,积极推进河道采砂许可电子化应用。加大长江流域执法巡查力度,通过开展“蓝盾专项执法行动”等一系列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对非法采砂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使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系统对全市重点水域、敏感河段等开展常态化巡查,推动采砂管理工作向科技和智能化延伸。2021年至2023年全市水利部门分别查处河湖非法采砂案件21、12、5件,采砂案件逐年下降,河湖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采砂秩序稳定可控、持续向好。
三是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2022年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开展排查和涉水违法案件查处工作。2023年联合法、检、公、司四部门印发《黄山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业务责任与分工,强化河湖执法履职意识。2024年市水利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黄山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进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制定《黄山市水利局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四是提升执法质效。加强执法机构与队伍建设,完成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考试,2024年全市41人通过水行政执法考试水利法律专业考试,进一步加大执法队伍力量。组织开展黄山市涉企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优化水利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集中评查工作,规范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建立完善案卷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参加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获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二等奖。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030
电子邮箱:1486642300@qq.com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