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处罚也不轻

发布日期:2023-11-20 16:09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近日,歙县水利局对汪某某在杞梓里镇舒川大桥施工时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依法实施了水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给于行政警告和五千元罚款的处理。

2023年8月15日,歙县水政监察工作人员在抖音平台发现,有施工单位使用挖机等机械将桥面的建筑垃圾倾倒河道视频,随即在8月16日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杞梓里镇现场进行调查情况,找到项目施工负责人,拿出视频给当事人进行质证,当事人承认用挖机将大桥表面的弃渣倒入河道的事实,经调查确认倒入河中弃渣弃土约3立方米,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制作了笔录,施工负责人汪某某承认违法行为,经教育当事人汪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立即整改清理倒入河道的垃圾,恢复河道原貌和愿意接受处罚。

事后歙县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警告和行政罚款伍仟元的处罚。目前,该案执行完备已结案。下一步,歙县水政大队将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加强河道巡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气势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好水清岸绿的河道环境,助力生态环境优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