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发布第3号总河长令全面部署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近日,黄山市发布第3号总河长令,印发《黄山市2022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对全市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24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工作要点》指出,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为打造“五个之城”,高标准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要点》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主要明确了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着力保障水生态水资源安全;二是严格水域岸线管控,严格落实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深化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及河湖乱象整治,加强水库运行管护及河道采砂监管,认真做好防溺水工作;三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推动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系统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健全城乡垃圾处理体系;五是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十年禁渔”,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及湿地修复保护,亮点打造幸福河湖,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六是加强要素保障,推行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和河湖警长制,严格落实督查考核,提升建设智慧河湖,加强河湖长制宣传教育引导,夯实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