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河长办《关于全面推行跨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河长办,黄山风景区、经开区河长办:
现将省河长办《关于全面推行跨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提高思想认识。建立联合河湖长制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河湖长制存在问题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高位推动,确保联合河湖长制落地生效。
2、加强沟通协作。各地要按照下游主动对接上游,岸线长的主动对接岸线短的,干流主动对接支流的原则主动对接,县、乡级总河长统筹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根据河湖现状制定相应的协调联动方案,并报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根据省河长办《意见》要求,2021年底前,设立县级河湖长的跨界河湖全面建立联合河湖长制,2022年底前,设立乡级河湖长的跨界河湖全面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并在相应时限内完成联合河湖长公示牌的设立,此项工作将纳入考核内容。
3、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结合新一轮“一河一策”、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摸清河湖现状,加强信息共享会商,针对性开展联合巡查、保洁、治理、监测、执法等工作,全面提升跨界河湖管理水平,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有能”。
附件:《关于全面推行跨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皖河长办[2021]17号)
黄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