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区浦溪河甘棠段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黄山区浦溪河甘棠段示范河湖建设
实施方案》的批复
黄山区农水局:
你局《关于上报<黄山区浦溪河甘棠段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黄农水〔2020〕102号)收悉(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示范河湖建设的通知》(黄河长函〔2019〕2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方案》基本满足市级示范河湖建设的要求,符合浦溪河甘棠示范段的管护实际,总体可行。
同意《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拟建示范段范围为浦溪河甘棠段,左右岸均在黄山区行政区域内,起点为十字畈大坝,终点为凤凰桥,长度为6.0km。
三、基本同意《方案》关于示范段河长制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基础工作、管理保护、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管理成效等六个方面现状评估和存在问题分析,以及提出的相应6个方面重点任务。
四、基本同意示范段建设主要任务和项目内容,工程估算总投资为0.46亿元。基本同意示范段建设期安排,应在2020年11月底完成主要工程建设,12月中旬前完成自评估,12月底前申请市级验收。
五、你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的实施内容,强化推进措施,加强部门间的协同,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河长制制度优势,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2020年底前通过市级验收。要认真总结示范河湖建设经验,真正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水经验和管水护水模式,为河湖管理及河长制工作提供示范。
黄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