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安江流域河(湖)长制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经省级印发

发布日期:2019-12-11 08:13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建设,我市制定了《新安江流域河(湖)长制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经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印发。

方案提出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管控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到2021年,基本实现新安江流域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主要河道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河道日常管护机制日益健全,水生态持续向好,流域重要的战略水源地和华东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日益显现,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主要任务有:完善工作体系。在新安江流域已建立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体系基础上,向常年有水的沟渠、万方以上水塘以及小型水库等乡村水系延伸,实现河长全覆盖。推进重点行动。开展“国家节水行动、河湖整治、小水电清理整改、河道采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2019年底前完成歙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0年底前,退出类水电站拆除与生态修复全面完成,整改类水电站全部整改到位;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安徽省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打击新安江非法盗采砂石黑恶势力。夯实工作基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河长办能力建设;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新安江干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2019年底基层河长应用手机APP巡河率达80%以上,2021年底前达95%以上。结合推行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模式,及时完善市县乡三级“一河一策”,实行水岸同治。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行“河长+警长+管护员”模式、完善巡河督查机制、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区县间水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建立市、县总河长令机制、落实示范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