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级河湖长的通知
各区县委、 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区县河长办,黄山风景区、黄山高新区河长办:
因人事变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级总河长和市级河湖长调整如下。
总 河 长:凌 云 市委书记
孙 勇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河长:朱 策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级河长:
新安江(含主源)河长:孙 勇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河长:张正竹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水利局
阊 江(含主源)河长:朱 策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河长:刘 力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住建局
太平湖湖长:戴 炜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特此通知。
黄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1日
抄送:省河长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