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级河湖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7 10:51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金华兵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委、 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区县河长办,黄山风景区、黄山高新区河长办:

因人事变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级总河长和市级河湖长调整如下。

总 河 长凌  云 市委书记 

孙  勇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河长:朱  策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级河长

新安江(含主源)河长:孙  勇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河长:张正竹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水利局

阊 江(含主源)河长:朱  策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河长:刘  力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住建局

太平湖湖长:戴  炜  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特此通知

 

 

 

黄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1日

 

 

抄送:省河长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