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黄山市县级河湖长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0-27 17:40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县级河湖长:

为督促河湖长履职尽责,推动我市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根据《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和《黄山市河湖长考核办法》要求,市级河湖长组织市河长办和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区县和黄山风景区、黄山经开区的县级河湖长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对象为全市县级河湖长45人,另有一人因2020年10月才调整担任县级河长,本次不作考核。本次考核采取当面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只抽取了部门县级河湖长向相应的市级河湖长当面述职,其他的县级河湖长只提交述职报告,所有被考核的河湖长都要提供自评分表和相应的工作佐证材料,具体考核工作由市河长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新保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熟悉业务的负责人根据县级河湖长述职情况和提交的佐证材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赋分。

二、考核评分情况

从考核评分结果来看,全市优秀等次(得分90分以上)的河湖长为34名,占75.6%,良好的(80分至90分之间)11人,绝大多数县级河湖长在2020年度都能较好地履职尽责,但也有少部分县级河长履职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要加强对下级河湖长履职督促力度。具体的考核结果见评分表(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部分河段水质不达标。如丰乐河郑村桥断面、古关桥断面等水质不稳,有数月不达标,且这是多年的老问题,。另有一些河段水质不稳定偶有不达标现象,需要县级河湖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摸排调查,追根溯源,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治巩固。

(二)河长巡河率未达要求。从2020年考核情况看,县级河湖长基本都能达到巡河要求,但部分乡、村级河湖长对巡河职责明显不重视,导致管辖河段的巡河率不达标。县级河湖长不仅自身要积极开展巡河,同时要督促管辖河段内的乡、村级河长按要求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河长“吹哨人”作用。

(三)河长公示牌存在信息错误等问题。经省河长办暗访和市河长办督查发现,有部分河段的河长公示牌信息错误,部分河段并未按照市河长办规定的统一标准设立河长公示牌,并且还发现部分旧公示牌未及时拆除。各地要结合换届工作,全面摸排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立情况,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信息,同步拆除旧公示牌或更换内容。

黄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