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8 08:15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河长办,黄山风景区、经开区河长办:

根据省总河长1号令《关于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的决定》,各地大力开展了“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着力清理整治河道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关于印发“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河长办〔2020〕9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成果,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切实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结合各地行动开展整治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6月底前

二、范围

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

三、内容

在县级完成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抽查不少于10%的问题点进行现场核实(随机抽取,最少不少于3个问题),并对乱占、乱堆、乱采、乱建、非法捕鱼、乱采砂石、非法排放污水等破坏水域环境的行为开展随机暗访,对发现问题下达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四、其它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本次检查是落实省总河长令的重要举措,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地今年考核的依据之一,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次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2.依规严肃问责。对弄虚作假、虚假整改的现象或暗访发现的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将进行严肃问责。

联系人:项启培,  电话:2515684

附件:整改建议书

黄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整改建议书

区县:

检查时间

存在问题

整改意见

或建议

检查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