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
各区县河长办,黄山风景区、经开区河长办:
根据省总河长1号令《关于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的决定》,各地大力开展了“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着力清理整治河道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关于印发“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河长办〔2020〕9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成果,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切实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结合各地行动开展整治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6月底前
二、范围
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
三、内容
在县级完成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抽查不少于10%的问题点进行现场核实(随机抽取,最少不少于3个问题),并对乱占、乱堆、乱采、乱建、非法捕鱼、乱采砂石、非法排放污水等破坏水域环境的行为开展随机暗访,对发现问题下达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四、其它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本次检查是落实省总河长令的重要举措,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地今年考核的依据之一,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次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2.依规严肃问责。对弄虚作假、虚假整改的现象或暗访发现的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将进行严肃问责。
联系人:项启培, 电话:2515684
附件:整改建议书
黄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整改建议书
区县: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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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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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 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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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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