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7号令 深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近年来,黄山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水利部、省河长办有关部署要求,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新安江屯溪段建成全国首批示范河湖,累计建成省级幸福河湖29条,数量居全省前列。《微改造、精提升,幸福新安再提级》入选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推进“网格化”管理 助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入选水利部太湖局幸福河湖建设典型案例。
一是科学谋划。2025年,黄山市结合河湖治理管护实际,认真梳理摸排,确定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年度任务6条,相较省级规划下达任务数多出50%。其中,以“流域型、全河段”为目标,建设县域内全河段幸福河湖5条,相较省级规划下达任务数多出20%。
二是共建共享。充分发挥联合河湖长制制度优势,与宣城市联合建成全省首条跨市幸福河湖,建成市内跨区县共建幸福河湖2条,今年再次建设跨区县共建幸福河湖1条,并与杭州市谋划共建跨省幸福河湖。
三是系统治理。深入推进水患治理。加快推进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屯溪段新安江干流、徽州区丰乐河、休宁段横江和率水主体工程,歙县段有序推进中。完成续建防洪治理工程1个,总投资1.2亿元,治理河长22.1km,新建防洪治理项目1个,总投资1.06亿元,治理河长22.7km,新建水库1个,总投资1.8亿元。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强力整治侵占河道违规建设,全市共整治问题56处。
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滚动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八个专项行动,加强汛期水质分析研判,完成工业园区废水纳管评估,推进乡镇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新安江及重要支流水环境治理、黄杭新安江共保共治,完成34个行政村污水治理、1个黑臭水体治理,检测市政污水管网37.5公里,新建市政污水管网26公里,修复改造市政污水管网44.94公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上半年,全市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街口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0.89(≤0.95),同比改善6.99%。
下一步,黄山市将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7号令,稳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和生态环境,为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