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怎么做?

发布日期:2025-01-26 14:55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项启培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近日,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重点任务是什么?如何发挥河湖长制作用?
01统筹六方面工作
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保护。
02瞄准两个时间节点
到2030年,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幸福河湖。
到2035年,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03强化流域“四个统一”
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实现人与河湖和谐共生。
04落实五项重点任务
1、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
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依法依规严格管控河湖行洪蓄洪空间。
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纳入“全国水利一张图”,并推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加强河湖岸线分区管控,严格管控河湖岸线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
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维护河湖空间完整、功能完好。
2、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建构河流伦理,尊重河流生存与健康的基本权利。
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快河湖生态环境复苏。
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
加强生态流量调度和监管。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保护和修复力度。
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坚持并不断完善休禁渔制度。
3、实现河湖清洁美丽
推进河湖岸线和滩区生态整治,保护和修复河湖、湿地等生态空间。
推进河湖水系连通。
推进农村水系(含水塘沟渠)综合整治。
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
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4、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建立健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河湖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经济优势转化。
扶持“河湖+”融合发展产业和项目,打造以河湖水系为依托的绿色产业链、生态农业带、优质服务业体系。
5、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
积极探索水利遗产的活态保护与活性利用。
加强江河文化宣传教育。
打造沿江沿河沿湖特色主题公园。
利用国际水事活动和国际水组织平台,加大长江文化、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等对外宣传力度。
05聚焦三个方面切实发挥河湖长制作用
1、完善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机制
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河长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抓好任务落实,加强组织协调。
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推进跨省、省界河湖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2、加强河湖执法监管
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协作,健全部门联合执法、跨界河湖共保联治、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处置等工作机制,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结合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加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高水平的科技支撑。
3、凝聚全民治水管水合力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保护治理和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机制。
积极培育“民间河湖长”,发挥“河小青”等志愿者服务组织作用。
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
06幸福河湖建设“四步走”
1、制定实施方案
省级河长办组织制定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年6月底前将方案(2025—2030年)提请省级总河长审定后,以总河长令等形式印发实施并报水利部河长办备案。
2、拓宽投入渠道
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幸福河湖建设。各级地方财政可结合财力,合理支持幸福河湖建设。
推动建立幸福河湖建设成效与河湖领域项目和资金安排挂钩机制。
倡导地方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投资参与幸福河湖建设。
3、实行名录管理
省级河长办将符合标准的河湖纳入本省份幸福河湖名录。
建立退出机制,对出现突出问题、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调出名录。
对于跨省份河流和省际边界河湖,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指导地方明确评估、管理及退出机制。
水利部和省级河长办定期发布幸福河湖优秀案例,总结推广地方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
4、健全长效机制
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完善幸福河湖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明确河湖管护主体及责任,多渠道筹措河湖管护经费,建立日常巡查管护制度,探索建立河湖保护者受益、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反哺河湖管护机制,探索创新涉渔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持续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