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各界征求《黄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草案》意见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征集时间:[ 2018-09-11 10:56 ] 至 [ 2018-10-09 10:56 ] 状态:已结束

    《黄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草案》已经编制完成,现向社会各界公众征求意见,请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于2018年10月9日前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人:王世伟

    联系电话:0559-2512053


黄山市水利局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18-10-09 10:56

征求意见如下:


一、合理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禁止新建露天采矿项目,而P34页“国家级水土流失预防区即新安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8158平方公里)几乎涵盖了我市除屯溪区所辖之外的所有乡镇,例如祁门县全境均处于该范围内,其显然不符合实际,因此建议依据新安江流域的实际情况予以合理划分。理由如下:


该区域虽是国家划分,但应结合我市实际予以合理优化,因为其中相当部分乡镇均不属于新安江流域,而在这些区域禁止新建露天采矿项目(其中包含了建筑用石料矿),将无法保障上述区域内重点工程及城乡建设需要。


二、《规划》第七页第二自然段中“全市土地总面积980700hm2,林地813000hm2,占总面积的82.9%”与林业二类调查中的数据不一致,林业二类调查的数据为“全市土地面积967839公顷,其中:林地面积832482公顷,占86%”。


2在做水土防护工程时尽量不要占用林地,确需占用的请按程序办理。